編號 |
項目名稱 |
建議處理方式 |
權責單位 |
一 |
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內容疑義 |
1.召開緊急會議,請相關人員研商解決辦法,報准後以書面通知相關單位或學生家長。
2.透過新聞媒體說明。 |
教育部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委員會
(國立和美實驗學校) |
二 |
因天然災害或偶發事件須延期辦理能力評估 |
1.召開緊急處理會議。
2.由總承辦學校於甄試、評估前一日晚間10時、10時30分、11時及11時30分電視新聞播報時宣佈。
3.若前一晚11時情況正常,未公布延期辦理能力評估結果,但在翌日清晨發生,則於清晨6時、6時30分、7時、7時30分及8時於各傳播媒體各播放一次延期辦理。
4.各作業區應派專人收聽廣播、電視,必要時應主動與適性輔導聯合安置委員會(國立和美實驗學校)密切連繫。 |
教育部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
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委員會
(國立和美實驗學校) |
三 |
颱風、地震...等天然災害或偶發事件須延期公告安置結果 |
1.召開緊急處理會議。
2.由總承辦學校於安置結果公告前一日晚間10時、10時30分、11時及11時30分電視新聞播報時宣佈。
3.若前一晚11時情況正常,未公布延期公告安置結果,但在翌日清晨發生,則於清晨6時、6時30分、7時、7時30分及8時於各傳播媒體各播放一次延期放榜。
4.各作業區應派專人收聽廣播、電視,必要時應主動與適性輔導聯合安置委員會(國立和美實驗學校)密切連繫。 |
教育部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適性輔導安置聯合安置委員會
(國立和美實驗學校) |
四 |
報名表及能力評估工具資料於運送途中發生事故(如交通事故或非人為因素),致使影響安置作業 |
1.報警並請求支援。
2.若報名表或相關評估工具資料遺失或毀損,考量影響安置公平性之程度,召開緊急會議,研議處理方式或決定是否延期辦理能力評估。 |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
適性輔導聯合安置委員會
(國立和美實驗學校)
各作業區主辦單位 |
五 |
學生報名基本資料錯誤 |
聯絡報名學生及相關國中核對資料。 |
適性輔導聯合安置委員會
(國立和美實驗學校)
各作業區主辦單位 |
六 |
報名表所附相關資料與心測中心資料庫不符 |
查明原委後,聯絡報名學生及相關國中依相關規定辦理。 |
適性輔導聯合安置委員會
(國立和美實驗學校)
各作業區主辦單位 |
七 |
發生重大申訴及緊急事件 |
召開適性輔導聯合安置委員會或就學輔導委員會研商解決方案。 |
教育部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適性輔導聯合安置委員會
(國立和美實驗學校) |